跨省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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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实行先备案后就医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一)异地就医备案人员类别及备案材料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包括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线下备案即时办结,线上备案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所需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附件1)。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居住证或个人承诺书(附件1)。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或异地工作劳动合同或个人承诺书(附件1)。
2.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明确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由参保人自行设定,6个月内不得取消;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可随时取消。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备案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三)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1.包头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住院报销执行包头市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在包头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标准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的,支付比例在包头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标准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非急诊抢救且未备案人员支付比例在包头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标准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2.享受门诊慢特病的患者,已办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在异地居住地选定一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
(四)备案渠道
1.线下:
包头市各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青山医保局、昆区医保局、东河医保局、九原区医保局、石拐区医保局、高新区医保局、固阳县医保局、白云矿区医保局、达茂旗医保局。
2.线上:
(1)“内蒙古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
(2)“国家医保服务APP”;
(3)“内蒙古医保APP”。